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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的若干重要问题
来源: | 作者:xurunlaw | 发布时间: 2016-02-17 | 677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标准必要专利是整个行业都必须使用的专利,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但是,近年来国际上滥用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引发了多个国家有关管理机构的调查执法活动。即便如此,我国针对滥用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的执法及其细则仍然处于逐渐探索和研究的阶段。国家标准必要专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将对我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提升国家全球竞争力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因此,我国专利保护相关法规的完善过程中,也应注意针对中国国家标准必要专利进行有效的保护。

  加大创新保护

  重视标准必要专利的价值

  标准必要专利的实质就是创新。持续的研发创新使得企业有机会参与主流标准的制定,对主流标准的实质贡献是产生和拥有标准必要专利的基础。真正的标准必要专利是企业研发创新建立全行业规则的产物,是目前世界上最有价值的专利。今天,工业标准行业已经覆盖全球绝大多数领域,尤其是通信、互联网、数字电视等典型行业,其共同特征是,行业的全球所有参与者都必须遵守相同的标准。显然,工业标准行业竞争的核心在于标准之争,在于标准必要专利之争。“一流的企业做标准,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三流的企业做产品”的管理学谚语,是这一行业现实写照,也决定了真正的标准必要专利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

  事实上,全球最重要的专利许可和交易大都围绕标准必要专利展开,标准必要专利的商业价值也在其中获得了充分体现。举例而言,十余年来,华为遵守国际惯例和数十家行业主要权利人达成了专利交叉许可协议,真正保障了每年数百亿美元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安全,这些协议的许可标的90%以上都是国际主流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仅2014年,即使华为已经拥有全球8万件的强大专利包和众多国际主流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仍然需要为使用其他权利人标准必要专利支付数亿美元的许可费。与此同时,全球近十年最重要的专利交易是苹果、微软等公司以45亿美元收购北电专利包,谷歌公司以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专利包及其终端业务。需要指出的是,北电和摩托罗拉作为通信行业的先驱,拥有主流技术标准一定数量的标准必要专利,上述交易价格,除了反映出苹果、微软、谷歌进入通信行业的决心,也反映出标准必要专利的实际商业价值。

  欧美长达数百年的专利保护实践,促使这些国家的产业参与者中出现了许多真正的研发创新领导者和主流标准的标准必要专利权人,领导了整个行业的发展和繁荣。当然,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的巨大商业价值也的确催生了滥用者在近年的出现。此前国家发改委针对高通反垄断案进行的调查和处罚,为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行为规制作出了成功而有益的探索,也为我国继续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执法的具体指南和细则的制定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必须指出的是,由于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问题的复杂性和个体差异,反垄断执法也都是在具体个案中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侵权认定和处罚,而仅仅针对一种具体行为直接作出侵权认定和给予处罚是无法实现的。而在国际范围内,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没有明确规定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行为,尽管也是认定滥用的参考因素之一,但对于权利滥用的认定,也是一个较为科学和严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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